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须知

发布时间:2018-08-24  文章出处:

按照奎文区卫计局文件通知规定,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奎文区中心医院(南郊医院)、奎文区新华医院、潍坊同心医院(潍柴医院)共同开展奎文区辖区内,从事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生产、消毒品生产等行业从业人员的预防性体检工作。

为确保预防性体检工作的真正意义和每一位从业人员的权益,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此项查体工作。

医院根据规定和要求,结合健康管理中心的实际工作情况,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查体人员必须是在奎文区辖区工作人员,并严格按照登记制度登记;

二、查体时须空腹(晨起禁饮禁食);

三、查体时间:每周一---周五

上午8:00—10:00

注:1、节假日除外;

2、每月22-26日除外;

3、有单位团检任务和临时重大查体任务时除外。

四、查体人数: 为确保健康管理中心工作秩序和查体质量

每天限定50人次;(以实际登记人数为准)

五、取报告时间:初检人员:查体后3个工作日;

异常复检人员:查体后5个工作日。

注:1、复检项目(甲肝、戊肝等)为收费目;

2、初检结果异常不复查者,不予发放报告。

六、查体须提供材料:详见“潍坊市奎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知”。

咨询电话:18863033268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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